杭州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入会细则
一、入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影响,能积极参加市新生代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杭州市发展的优秀民营经济人士(包括已在父辈的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优秀分子、在杭自主创业的优秀分子、在杭创业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留学归国在杭创业的优秀分子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分子)。
3.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提名常务理事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中共党员优先。
4.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热心支持市新生代的各项工作,乐于付出,主动承担各项公益活动。
5.企业稳健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优先考虑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发展中国民企500强、上市公司、雄鹰、鲲鹏、独角兽、准独角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入会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提交入会申请,并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和企业情况(入会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公司及个人详细简介、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和工作照)。
2.组织推荐。由企业所在地统战部、工商联或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推荐。
3.资格审核。秘书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告知申请人所在市或区、县(市)委统战部、工商联、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
4.考核培养。联谊会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培养,考察期至少六个月。通过与申请人所在区、县(市)委统战部、工商联、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等组织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通过走访申请人所在企业、与申请人交流、邀请申请人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等形式增进了解与共识。若在考察期间,活动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将不予发展。
5.审议通过。入会审议一般每年一次,特殊情况经会长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对象提交会长会议讨论并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6.确定对象。对通过考察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对象,报
市委统战部备案后,确定入会对象。
7.颁发会牌。入会对象名单报理事大会通报,并颁发会牌。
三、退会
1.自愿退会。会员因本人年龄、精力及企业发展等原因自愿退会的,由会员本人向市新生代提交书面退会申请,经会长会议讨论并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后退会。
2.自动退会。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经联谊会书面通知提醒后半年内仍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3.除名。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造成不良影响,或因违法违规被刑事处罚的,经会长会议审查并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退会应报市委统战部备案。